心臟移植

人類心臟移植雖然開始於1967年,但僅在80年代初才被接受為終末期心臟病的治療方法。免疫抑制劑治療和移植物處置的進展才使心臟移植成為可能,並導致了心肺移植的成功和不斷發展。胸腔內器官移植逐漸廣泛應用,使這種治療方法在全世界許多中心得以開展,並應用於越來越多的病人。

手術適應症

由於下列因素導致的心臟功能衰竭,適用心臟移植手術: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,原發性心肌病,心臟瓣膜疾病導致的充血性心力衰竭,嚴重的先天性心臟病。

手術禁忌症

病人合並有下列疾病時,禁忌行心臟移植術:腎、肺、肝臟疾病,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,其他威脅生命的疾病。

術後護理

心臟移植手術可延長患有嚴重心臟疾病的病人的生命。大約80%的病人術後可存活2年。與其它器官移植手術一樣,心臟移植手術的最大問題是移植排斥反應。如果移植排斥反應得到控制,病人的存活可達10年以上。術後病人需不定期地服用免疫抑制劑,當病人感覺身體情況好轉後,在醫生的指導下,可進行適當的日常活動。但必需避免劇烈的體力勞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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